金属软管产品质量检验分成在出厂检测
金属软管产品质量检验分成在出厂检测
1)在出厂检验金属软管在出厂检测项目和次序:外型、规格。应经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检验单位检测及格并审签合格证书后才可在出厂,每一件金属软管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测結果不符合规定时,应在本规范容许的范畴内对缺点开展维修,复查达标并审签合格证书后才可在出厂。若复查仍不符合规定,则算为特采,不可在出厂。
2)检验金属软管型检测项目和次序:外型、规格、密封性、赔偿量、对接焊缝、疲惫特性、工程爆破工作压力、圈带常见资料的结构力学机械性能。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开展型检测:
a)正生产制造后,产品构造、原材料、加工工艺有比较大更改,很有可能危害设备特性;
b)新品或老商品转厂生产制造的研发定形;
c)一切正常生产制造时,每四年抽样检查一次;
d)商品停工一年,再次生产制造;
e)按品质管理机构明确提出开展型检测的规定。型检测的样本在在出厂检测达标种类随机抽取,检测试品为2件。
金属软管的圈带常见塑胶材料的结构力学机械性能、密封性、疲惫特性和工程爆破压力试验若有一项及一项以上新项目不符合规定,则算为型检测不过关;别的新项目若有不符合规定的,容许对不符新项目翻倍取样复检,若复验符合规定,仍判金属软管型检测达标,若复检仍有不符合规定的新项目,则判检测不过关。经型检测后的试品不可在出厂。